易鹤通科技致力于鹤壁网站建设_鹤壁网站制作_鹤壁网页设计_鹤壁网站优化_鹤壁网站营销

鹤壁交警大力开展“驾驶证”新规宣传提示

发布时间:2013/1/9 11:25:10   作者:易鹤通   来源:鹤壁政府网   浏览次数:
易鹤通科技致力于鹤壁网站建设_鹤壁网站制作_鹤壁网站设计_鹤壁网站优化_鹤壁网站营销,欢迎致电我们:158-0392-6708

从2013年1月1日起,新修订的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(公安部令第123号)将正式实施,连日来,鹤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为切实做好新部令宣传工作,营造良好舆论氛围,充分利用报刊、广播、电视、网络等媒体,以及手机短信平台、公安微博、QQ群、社区论坛等形式,大力开展“驾驶证”新规宣传提示,努力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,确保新规顺利实施。

附:宣传提示语

1月1日起,驾驶人考试按照新规进行,之前考试合格的成绩仍然有效。

1月1日以前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,在新规实施后处理的,仍按照原规定记分。

1月1日起,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进行驾驶证审验,可自主申报身体情况,不必到医院体检。

1月1日前取得的驾驶技能准考证明,新规实施后仍然有效的,有效期由2年调整为3年。

1月1日起,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,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。

1月1日起,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,或故意遮挡和污损号牌的,一次记12分。

1月1日起,小汽车驾驶技能考试,将抽取至少20%的学员进行夜间考试,不进行夜间考试的,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。

1月1日起,驾考将在实际道路考试后,增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。

1月1日起,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,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,准驾车型将被降级。

1月1日起,实习期驾驶人驾驶车辆上高速公路,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。

1月1日起,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倒车、逆行、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,一次记12分。

1月1日起,驾驶车辆时,有拨打、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,一次记2分。

1月1日起,驾驶车辆上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,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,一次记2分。

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一个计分周期内没有违法计分的,免于本年度的审验。

三年内有吸食、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的,不得申请驾驶证。

驾驶人联系电话、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的,应当在信息变更后30天内,向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备案。

易鹤通提醒广大车主文明驾驶


标签:
转载:鹤壁交警大力开展“驾驶证”新规宣传提示 来源:http://www.e0392.com/e0392/news/2013-1-9/975.html 易鹤通科官方网站 http://www.e0392.com
分享到:

网络新闻

网站建设

网站方案

知识分享

首页 | 关于易鹤通 | 网站建设 | 网站营销 | 域名空间 | 企业软件 | 解决方案 | 客户案例 | 知识分享 | 联系我们 | 站点地图